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WU ZHONG SHI HONG SI P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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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转化为为民办实事的行动自觉,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活动。4月27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建平同志进入吴忠市红寺堡区职业中学,为在校师生带来一堂精彩的法治课。
课程开始前,叶建平同志感慨的说到:“今天能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同学们讲法治课,是落实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要从娃娃抓起’重要指示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长带头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部署要求的实际行动,目的就是让法治走进校园,帮助同学们更好的树立法治意识,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使人们发自内心信仰和崇敬宪法法律。青少年学生作为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其法治意识程度,不仅关乎个人命运,也与国家发展、民族传承息息相关,作为一名检察官,深刻的感受到加强法治教育对学生多么重要,对建设法治国家意义重大,有必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叶建平同志围绕为什么要学法,如何守法,怎么用法以及检察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为出发点,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内容进行讲授,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号召学生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促进全社会形成尊崇“两法”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检察干警还向每位学生发放了红寺堡检察院编制的“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册和印有“一号检察建议”预防校园性侵害和预防校园欺凌等内容的学生笔记本。叶建平同志现场就相关法律知识与学生们进行互动和解答,现场气氛活跃,学生们积极参与互动,踊跃回答提出的问题,现场教学效果良好。
此次检察长走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学生普及了法律知识,教育学生养成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预防校园暴力欺凌、校园侵害等案件的发生,把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精神根植在青少年心中,教育引导青少年自觉成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者和践行者,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今后,红寺堡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将把握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在检察工作中认真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依法履行“两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任务,强化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监督工作,全面推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和相关规定落到实处,满足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更高需求,以贯彻“两法”为契机,为红寺堡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实现红寺堡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